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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27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牛向阳院长所作的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更高质量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以更实举措服务人民群众、以更大作为破解执行难题、以更高标准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深入推进平安唐山法治唐山建设,努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过硬队伍,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和“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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